儘管早在去年金馬影展時恭逢其盛,但老實說,我一直對於《搖滾世代》(Glastonbury)把圓桌武士會議發源地的地方歷史典故跟格拉司頓伯里音樂節放在一起,顯得有點不倫不類,雖然那已經是一個接近聖典般的音樂節,若不是紀錄片中電台司令(Radiohead)、酷玩(Coldplay)、碧玉(Bjork)……那一堆巨星們的歷史演出鏡頭,對照顯得毫無觀點可言的訪談,我真不敢相信BBC竟然有參與這個案子。
 
雖然瞭解了這個音樂節的起源來自於一個牧場主人的突發奇想,加上後來持續不斷的建設以及嘻皮歷史的參與,造就了這一個音樂節的盛況空前,但直到最後我始終不瞭解這個片子拍攝的意義有多麼的廣大可言,直到今年初看到新聞,這個英國最大的音樂祭在今年暫停舉辦,因為牧場主人要好好整理年久失修的設備跟場地了,姑且就當作一種歷史回顧的紀錄吧!
 
與國外大型音樂活動相較之下,台灣音樂活動的情況詭異了許多。多數國外的活動(例如影展、音樂節、文化節等)都有常設單位在安排,內容及預算也由策展人或計畫主持人負責控管,甚至是對票房負責,儘管政府單位可能會提供贊助,但對於活動的安排則是甚少發言。但國內多數活動都跟政府單位有關,但經年累月下來的觀察,多半在選舉文化及政績考量下,活動有點大雜燴的情況,目的只是宣揚政績跟與民同樂,專業度只是其次。好比某個音樂祭便常常上演著樂迷在媒體及網頁上舌戰獨立音樂精神跟主流音樂的論爭,先不討論這精神層面的紛爭,但是缺乏一個常設單位的活動,經驗、資源的傳承跟累積都沒有辦法達成效果,再多的文件存檔都只是一堆廢紙,最終進到裁紙機跟垃圾桶。
 
我曾經親身參與一個討論,發言的人是4~5個大型影展的主席或策展人,他們共同的一個感想是,台灣人花3~6個月做完一個影展,真是驚人的快。聽起來好像是讚嘆,但實際上是惋惜,因為一個活動礙於舉辦時間的關係,所有事務都必須如期完成,因此在不充裕的籌辦時間下,台灣很多活動的承辦單位都在兵荒馬亂的最後一刻才完成,看似熱鬧但總是問題不斷,另外,真正活動最專業的人員都在那一群逐水草(活動)而居的游牧民族身上,但這些人的待遇永遠不會因此增加,在參與多年後,多數人不是礙於經濟壓力轉業,就是失去熱情。那一場討論之後,許多工作人員都冒了一身冷汗,這的的確確就是我們自己的大問題。
 
當然,活動要成功,商業的贊助跟資源通常都少不了,但是對於這些贊助商曝光的安排及回饋絕對不可少卻又不能搶盡活動的鋒頭,這些策略上的拉扯,絕對嚴重考驗到主辦及相關承辦單位的創意,就像萊雅集團(l’Oreal)每年大量動員全球各地的代言人參與坎城影展,影展有星光而贊助商有曝光,就是雙贏的最好案例。如何在最充足的情況及最好的表現下辦完一個音樂節,這一直都是個台灣相關單位待學的課程。

(本文原載於Hito Radio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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